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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格爾 Ingres 1808 @ 伊迪帕斯和斯芬克斯 Oedipus and the Sphinx》


  『天啊~又是他們。』我心裡不悅的嘀咕。

  這對甜死人不償命的情侶-小強與小花,又在我面前出現,還這麼的…黏膩。悶熱的夏天,已經容易感到乾渴的我,現在就像吃了討厭的甜食般更加的口乾舌燥。

  「我快吐了我,拜託你們節制一點。」

  我距離他們不到一公尺,而周圍的溫度驟然上升,約莫以十度為一單位向上攀升。

  『噢,幫幫忙,饒了本小姐吧。』我在心裡吶喊著。

  汗水此時已經和我的身體宣告分手。這讓我想起很久以前的當時站在街頭,遠遠的看著曾經是我的男孩,消失在街角,那麼悵然。

  「我戀愛了!噢,我的愛
…」小強操著莎翁詩劇般的口吻,自以為感性的仰起臉、半瞇著眼,同時伸出右手,提著一袋破壞畫面的麥當勞外帶包,做了一個擁抱的姿勢。

  好滑稽。我噗哧一笑。

  「你們也太誇張了。有必要在這麼炎熱的夏天,把自己搞得更加濕漉漉的嗎?」

  「這是愛的代價,是夏季給我們的驚喜,讓我們享受一場愛的淋浴。」小強左手加強了擁抱小花的力道。小花就像個傻了一樣,投以十二分崇拜的眼神,加上下巴似乎因為脫臼而合不攏的嘴。

  「我的媽啊,中毒好深。」我搖搖頭。

  小強,我們…呃…說是青梅竹馬應該也不為過。總之,在我很小.很小.很小的時候,就知道這號人物了。他的皮膚黝黑,四肢修長,尤其奔跑的速度更是無人能及。

  他常感嘆:「沒去勇奪奧運金牌真是太可惜了。」沒錯,我打從心底也這樣認為。

  二個月前,小花還只是個陌生人。當時的小強與小草打得火熱,上演的是:八點檔肥皂劇。是的,拖拖拉拉又撲朔迷離。簡單一句「無聊兼搞神秘」,毫無理由的神秘。

  而「神秘的小草」事件一直到他們分手以後才真相大白:原來,小強不是小草的唯一。

  「OH, My GOD. 」賓果!你猜對了,小強是第三者。或許,還是第四者、第五者
…呢!

  當時還被蒙在鼓裡的他,怎麼樣也想不透小草的忽冷忽熱、行蹤不明。小草則會用嬌嗲的聲音,邊撒嬌邊摩蹭著他的大腿說:「女人總要有所保留,增加多一份神秘感就多一份新鮮,我們的愛情才會加倍熾熱。」無疑的,這番話的確成功說服了小強那隻單細胞生物。

  然而,事情並沒有小草想得那樣順利得以瞞天過海,終究在一個晴朗的午後,東窗事發。

  那天,也不是什麼特別節日的前夕,小強純粹的想給小草一個驚喜,硬要說個理由的話
…好吧,小強想念小草…嗯小強『非常』想念小草。

  那時候的氛圍真是莫名吊詭,令我驚訝的是可比擬巴西預言家吉瑟里諾的預知能力,配合一股屹立不搖的強烈執行力。

  果然,成就了一番大事。

  這也是個在街頭就可以望見街尾的一間小木屋:小草溫暖的家門前。一對擁吻的男女,唯美的畫面就好比安格爾的伊迪帕斯和斯芬克斯。醒目的是,那女孩幾乎已經完全爬到男孩的身上。更醒目的是,那女孩兒是小草。

  當下,小強手上的巧克力蛋糕,它毫不猶豫地,就像坨屎般,瞬間癱軟在地上。事件發生之後的第三十一分鐘,我只得傻愣愣的,站在大街上被行十分鐘的注目禮。

  小強傷心欲絕崩潰的哭倒在地。

  第十一分鐘,小強終於抬起頭,露出摻雜著鼻涕淚水,並烙印下柏油路龜裂紋路的臉龐,憂憂的眼神凝望著我,說:

  「小米,我再也不要談戀愛了。」

    ※

  哦,現在呢?這是什麼情形?

  原來承諾這回事只保固二十八天又十七個小時。又是在一個晴朗的午後,還是在一條見鬼的街頭,遠遠看到街尾美得驚為天人的小花時,每天堅如盤石般朗誦的信念,從此宣告失效。

  我看著小強那台徐若瑄的歐兜邁,機車定檢的貼紙在車牌上浪漫的隨風飄逸,輕得好像承諾一樣。

  「天啊!你們可以到別的地方去親密嗎?非得在我面前蹦蹦跳跳?」冷冷的看著他們在嬉戲追逐,冷冷的

  「小米,顧作冷漠的妳。我知道,妳是祝福我的!」小強一語如箭刺穿我的心。

  是的,小強,我是祝福你的。我掛上招牌笑容,由衷的說:「OH, My GOD. 我真的好怕蟑螂啊~~~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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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米粒兒,Mign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